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6月23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二次审议。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职业保障,增加规定实行与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,保障其享有与其职责使命和贡献相称的荣誉和权益。同时,加强职业健康保障,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和心理评估疏导,并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休息休假制度。为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,规定从事执法工作的应取得相应资格。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管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作出规定。(新华社)
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6月23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二次审议。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职业保障,增加规定实行与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,保障其享有与其职责使命和贡献相称的荣誉和权益。同时,加强职业健康保障,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和心理评估疏导,并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休息休假制度。为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,规定从事执法工作的应取得相应资格。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管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作出规定。(新华社)